河南禹州 重情义也要守法规,男子酒驾送朋友被严惩!
(王震 李苗苗)随着疫情形势的缓解,人们的生活逐步恢复正常,然而,不少人脑子里“交通安全”这根弦儿却也松了下来。为有效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禹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在辖区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市民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2020年6月2日晚,禹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就查获一起酒驾案件,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2020年6月2日晚23时30分许,在禹州市滨河大道开展酒驾整治行动的民警发现一辆白色奥迪小型轿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遂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车内有浓烈的酒气,经民警询问,该车驾驶员吴某吞吞吐吐地向民警狡辩道“我……,我没有喝酒,酒是我朋友喝的,他喝醉了,我开车送她回家”。吴某企图蒙混过关的小伎俩瞒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民警要求吴某配合工作,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吴某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吴某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事实面前,吴某只得向民警坦承自己的违法事实,吴某向民警交代:当晚自己和朋友在画圣路某餐馆内聚餐,自己喝了一两左右的白酒,朋友喝得酩酊大醉,吃完饭后,自己担心朋友独自打车回家不安全,就想开车送朋友回家,自己觉得喝得不多,头脑十分清醒,就大着胆子开车送朋友回家。没想到自己驾车刚行驶了500米,就被民警当场查获。听完吴某的叙述,民警对吴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地向吴某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实际案例向吴某讲明酒驾的危害,规劝吴某以后要守法出行,经过教育,吴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酒驾的冲动行为懊悔不已,向民警保证以后会守法安全出行。
最后,民警对吴某饮酒后驾驶机动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禹州交警在此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朋友情义虽重,但也不能无视法律法规,不能以关爱之名做违法之事,莫把爱变成害!希望驾驶员们都能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箴言刻在心间,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酒驾、醉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变化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