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
地处中国西南腹地的贵州长期发展滞后,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深、力度不够,但也保留了青山绿水。贵州一直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立足自身优势实现跨越发展的新模式。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确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志在通过生态文明改革实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
在破解区域发展和生态保护这对“孪生兄弟”的纠葛困局上,赤水河在贵州省八大流域中尤为突出。如何找准行之有效的抓手和突破口,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增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面对以上问题,贵州省委省政府围绕赤水河流域设计了互为支撑、相互关联的生态文明改革措施。
立足“责权明晰”,抓自然资源使用管理及审计制度建设
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原因是资源使用及管理体制不健全,导致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
“建立流域资源使用和管理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贵州省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建立赤水河流域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以及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已有产权登记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在“摸清家底”基础上,加大自然资源资产责任追究力度,将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作为流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