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司法保护合力 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全媒体记者史兆琨)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4起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据悉,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364件9517人。
此次发布的4起案例包括加强省际间检察协同配合,精准打击跨区域污染环境的典型案例1件;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促进解决生态资源修复的典型案例1件;积极发挥诉前主导作用,有效引导侦查,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海洋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1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后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污染大气的典型案例1件。
随着国家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刑事法律对环境犯罪的规制不断加强,全国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查处数量总体呈明显上升趋势。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364件9517人,同比分别上升64.47%和80%;起诉7226件16687人,同比分别上升47.44%和72.99%。
据悉,此次案例编写注重从当前司法实践中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难点问题入手,立足检察机关办案所处诉讼环节,突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主动履职,经过逐一细致审查,着重筛选在政策把握、办案方法等方面对办理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确保案例编发质量。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既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要求,更是新时期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关系国家环境治理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各地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危害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打击,加强对危害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要善于运用证据规则认定污染环境案的因果关系,通过检察办案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办理跨区域污染环境案件,应注重不同地域检察机关间的协同配合,构建司法保护合力,全面取证、科学论证,准确认定生态环境损害结果。要充分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依法规范开展鉴定活动,必要时应积极借助“外脑”,有效解决有关专业性、技术性问题,提升指控证明犯罪的效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