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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这5000元能干啥”?收红包的医生被停业不冤

 近日,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为了给患癌的父亲治病,他们向山西肿瘤医院消化科副主任医师李治国送了价值5000元的白酒,并筹得5000元的现金。但李治国表示不满,又向病人家属索要红包。视频显示,医生在拿到患者给的现金后称,“你这个算给得少的”“关键是给人家领导,两个领导就一人2000块钱,你这5000能干啥,啥也干不了”。

  医生的行为言论迅速引起舆论发酵。涉事医院调查后,对视频中的医生及相关科室、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对李治国本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停止执业六个月、扣罚六个月绩效奖励;取消当年个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及职称评聘资格;进行全院通报。

  院方的处理结果一定程度回应了网民关切。医生治病救人是职责所系、分内之事,即便人们对医生驱散病魔、缓解疼痛的治疗心存感激,双方的交往也应基于真挚朴素的情感,保持亲切友好的距离分寸。毕竟,医生劳动应得的回报,应当体现在患者支付的医药费及医院给予其的薪酬福利中。医生贪婪地向病患索要红包,违背医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加重病患医疗负担,也会伤害其他病患正常就医体验,不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生收取病人红包无疑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除了医院进行内部处理,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还应介入,依法对涉案医生进行处罚。

  唯有严查严惩,才能阻止类似丑态的发生,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树立高尚清廉的医德医风。例如,黑龙江卫计委出台的《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暂行规定》明确,对查实收受“红包”2次以上或累计收受红包金额(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医师,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处罚。

  只有整个医疗系统高度排斥收受患者红包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保持“零容忍”,形成自上而下、四面八方而来的集体压力,才能监督医生严格遵守医德医风,有力遏制医务工作者索要红包的现象。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生病就医,索要红包、刻意刁难的虽是个别医生,却不免令普通患者忌惮寒心。想要成就良好的医患关系,离不开患者对医务工作者的尊重爱护,也需要医务工作者设身处地思考患者的处境和难处。当医生放下私利,平等无私地善待每一个病人,双方才能构建互相信任的基础,病人能从医生那里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医生也能在和谐的医患关系中获得无上的职业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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