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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校外培训项目“打擦边球”,需要构建三大机制

 作者:熊丙奇

  教育部日前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下文简称《指南》),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对培训项目进行综合考量,判定是学科类培训或非学科类培训。

  根据《指南》,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一是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主要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二是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三是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四是结果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生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简单而言,围绕提分、应试而开展的培训项目,将会判定为学科类培训,按学科类培训进行监管。明晰对校外培训项目的鉴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机构“打擦边球”,把学科类培训包装为非学科类培训。也传递明确的信息,“双减”的治理目标是有效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并不是反对对学生进行素质拓展。

  对校外培训的性质进行科学鉴别,有三大机制很重要。

  其一,专家鉴别机制。推进“双减”后,有一些原来进行英语学科培训的机构,对学生进行“英文戏剧”培训,称采取戏剧表演方式,对学生进行素养教育。“英文戏剧”究竟是否属于学科培训,要看其培训的具体目标、内容和方式,如果是采取戏剧方式学习英语单词、语法,提高学生的英语词汇量和英语学科成绩,那就属于学科类培训。

  由于对同一问题的认知可能存在差异,学科知识和学科素养也存在模糊地带,因此,可能出现监管部门认为是学科培训,而机构坚持称是非学科培训的情况。要对培训性质进行科学鉴别,就需要成立专业的专家委员会,根据培训的内容、方式、机构对培训内容的宣传以及家长对培训效果的评价,来鉴别其性质。针对可能出现的把学科类培训包装为非学科培训的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科学素养培训,要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坚持专业原则,进行科学鉴别。

  其二,机构自治机制。在“双减”意见实施以前,校外培训机构出现的诸多乱象,与行业缺乏自治、自律有关,一些“头部”机构为扩大规模、体量,搞恶性竞争、焦虑营销,导致整个行业的发展“失控”。“双减”意见出台后,校外培训机构对继续运作“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不应再抱有幻想。

  “双减”对校外培训的治理目标,是让校外培训回到其应有的功能定位,因此,校外培训业应该明确自身的定位,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如此才能保障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开展非学科培训的机构,也要避免制造非学科培训的无序竞争以及“内卷”。

  其三,家长监督机制。家长的理性选择和监督,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至关重要。机构开展违规培训之所以能有市场,是因为有些家长仍想让孩子参加培训、提高成绩。基于此,仅通过家长举报来治理违规培训是不够的,还要建立家长参与的监督机制。

  首先,应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引导家长摆脱升学竞争焦虑,不再一味盯着分数,而是关心孩子身心健康;其次,应该进行学校办学改革,包括落实和扩大学校自主权,以及建立家长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满足家长的差异化教育需求,培育家长正确的教育观念。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才会减少,树立起让孩子健康成长的意识。(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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