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 李洪桥 通讯员 朱殿立 )为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切实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3月15日上午,山东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正在营业的大型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开展“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止传销条例》以及《提振消费信心、共促消费公平》法律法规及各类宣传资料,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
为做好此次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学起亲临现场、指挥调度,并亲自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据了解,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宣传册300余份,制作条幅50余条,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接待消费者咨询150余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6起,12315热线受理消费者投诉22起。
同时,该局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布消费警示:“广大消费者:‘21种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使“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此次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普及了消费者维权、商标、虚假广告、质量安全、正确用药等知识,加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大力营造了保护消费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学起表示:要以此活动为契机,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责作用,创建放心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凝聚社会力量,共促消费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