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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

  本报海口3月20日电  (记者曹文轩)为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近日,海南省印发《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推动全省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坦荡真诚同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接触交往,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良好营商环境。该清单包括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

  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有10项,包括:认真落实惠企政策、全力助推经贸活动、主动联系服务企业、畅通政企沟通机制、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平等对待市场主体、坚决做到守信践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注重维护企业声誉。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有5项,即“五禁止”:禁止不公平行为、禁止不诚信行为、禁止不依法行为、禁止不尽责行为、禁止不廉洁行为。

  此外,《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对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明确提出“六禁止”:禁止请托公职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禁止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禁止向公职人员或者其亲属赠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财物,禁止安排可能影响公职人员廉洁履职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禁止以代为投资、理财,或者赠送干股、高息借贷、挂名取酬等形式向公职人员或者其亲属输送利益,禁止妨碍公职人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的其他行为。

  海南要求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要以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积极履职尽责,主动靠前服务,勇于担当作为,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要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坚决防止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行为。此外,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坚决抵制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和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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