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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四个意见(全文)

四个意见分别是: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全文如下: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全面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有力震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有效打击和预防恶势力违法犯罪。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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