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县公安局原政委被“双开”:插手司法活动
日前,经滁州市监察委员会、中共来安县委批准,中共来安县纪委、来安县监委对来安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陶玉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陶玉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有关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并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工程发包、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陶玉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纪法底线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权谋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来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来安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陶玉江开除党籍处分;由来安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9年7月20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来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陶玉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陶玉江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