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法院—— 旧园巧执变新园 幼儿就读不换地
日前,在暑假到来的第一周,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腾空并交还幼儿园场地,并与新承办人完成相关交接手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房屋使用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一桩幼儿园腾房难题成功化解。
这一切还要从2021年说起。
多方权益,如何保障
2021年11月,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租赁面积为1500平方米的幼儿园场地腾空交还及支付房屋使用费的强制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是一所规模较大的幼儿园,尚有200余名在园幼儿。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曾多次提交幼儿家长的联名信、执行异议申请,试图拖延执行。
“如何做才能既保证被执行幼儿园在本学期内的教学开展,又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兑现?既保障幼儿园在暑假期间尽快完成房屋腾退交付工作,又确保新的幼儿园承办人及时开展入园布置?”执行法官邓望成陷入深思。
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对幼儿园可能受到的经济、社会影响进行评估,并多次组织当事人到院沟通、了解现实情况,谨慎制定了执行方案。
刚柔并济,文明执法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法院冻结的银行账户系该幼儿园开展教育工作的基本账户。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院核实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对该账户予以解冻,保障幼儿园的正常支出及教职员工的工资发放。
与此同时,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庭沟通,但其多次以外出、身体不适等原因拒绝。后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如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不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将会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移交公安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责任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从抗拒执行转变为主动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耐心沟通,促成和解
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沟通、耐心释法,被执行人最终表示会履行生效判决,但希望法院能主持调解,解决在园幼儿就读问题。
为此,经办法官主动联系了新的幼儿园承办人,其明确表示将按照申请执行人公开招租时的约定,接收在读的200多名幼儿。经过沟通协调,最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新承办人对涉案房屋的腾退交付达成一致意见。
对于此类涉及民生教育的案件,越秀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对案件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影响的评估,采取符合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存现状与发展需要的司法措施,力争实现社会震荡最小和社会损耗最低的司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