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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助力乡村振兴“大合唱” ——江苏涟水法院“一法庭一品牌”建设工作纪实

  自古涟漪佳绝地,如今又添新“枫景”。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优化人民法庭布局,优化队伍结构,优化专业化建设,以“一法庭一品牌”为抓手,打造三个以“N+1”(辖区类案审判+一项助力乡村振兴特色职能)为主要职能形式的人民法庭,在空港物流、生态金融、土地资源方面大力唱好乡村振兴曲、惠民爱民曲。

  空港物流法庭——

  “优+”平台 护企惠企

  “我原本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手机上填了一些资料,没想到你们真来了,最让我意外的是,只用了两天时间就把我的事情解决了!”当事人徐某在体验了陈师人民法庭“上门服务”后,有感而发。徐某是淮安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一起运输合同纠纷中的原告。

  徐某委托涟水某快递公司运输300件商品至指定地点,而接收方只收到10件,丢失了290件。徐某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而快递公司拒不赔偿,也不接受调解。

  承办法官张兴鹏现场查阅了徐某提供的相关资料,发现承运方在托运货物时,虽在货运单上记录了保价价格,但单方记录保价价格及相关保价条款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在订立合同时并未与对方协商。

  张兴鹏以此为切入口,当即向被告某快递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并释明其有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被告某快递公司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及时组织研究并予以回复,并表示愿意配合调解。该案相关赔偿款项很快支付到位。

  结案后,承办人依据司法建议书内容制作了《物流运输企业风险提示书》,并及时发放到辖区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切实有效降低该类企业经营风险。

  据涟水法院院长刘洋介绍,2021年以来,涟水县聚焦“苦干新五年,冲刺百强县”的目标,加快“一地一港一区一城”建设,突出工业主导,坚持工业强县不动摇,推动工业经济总量和规模持续扩大、主导产业质态和效益加快提升。

  为全面服务发展大局,涟水法院把原来的梁岔人民法庭迁至陈师产业园集中区,并更名为陈师人民法庭,全力建成空港物流示范法庭,打造保障产业发展和“空铁水陆”综合枢纽建设的法治聚集点。

  陈师法庭充分运用涟水法院微信公众号中“优+”服务企业平台模块,企业只需在该模块中输入基本诉求,便可实现“企业网上下单、法官上门送法”的服务。

  前不久,在该院组织的企业家座谈会上,十余家企业代表纷纷表示,陈师法庭不仅司法暖企形式紧跟时代发展,实在实用,入户调解、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司法服务,也深受辖区企业欢迎。

  生态金融法庭——

  集约解纷 提速增效

  涟水县高沟镇是国家级重点乡镇,曾获中国乡镇企业亿元镇。该镇涉及的金融借款案件较多,为维护良好的生态金融环境,保障各类企业健康发展,涟水法院将全院的金融类案件集中到高沟人民法庭审理,着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生态金融法庭。

  “没想到这么快案件就解决了,法院的效率真高!”拿到调解书的王某有些意外。

  王某因购买房屋,向银行借款45万元,后因其未及时归还借款,银行遂向涟水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正在办理的同类型案件后,依托金融巡回法庭的优势,组织20个案件当事人开展类案集约化解行动,仅用半天时间,便促成所有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批量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前,针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较多,金融纠纷占比较大且呈持续上升的态势,涟水法院党组经广泛调研,决定在中国银行涟水支行内设立金融巡回法庭,由高沟法庭集中办理金融案件。2021年9月,金融巡回法庭正式成立,创建了集“诉前调解、立案、审判、保全、执行”为一体的诉讼服务模式,即金融案件起诉到法庭后,对还款意向明确、还款能力强的借款人,法庭诉前就做足调解工作,力促达成诉前调解;对恶意转移资产、还款意向不明确的借款人,法庭则快立快审快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庭又开通财产快速处置通道,促进案件尽早执结。

  为加大纠纷的调解力度,涟水法院又在涟水县农村商业银行设立了金融纠纷集约化解中心,组建了由金融机构法务人员和高沟法庭业务骨干组成的特邀调解团队,专门从事金融纠纷的调解;创建“债权追索节点前置”机制,贷款风险暴露之初,信贷员在主动催收借款的同时,特邀调解员就介入调解,通过讲解相关法律,力促调解协议达成,并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液,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服务,生态金融法庭的打造,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 着力案内审判,也要注重风险提示、法律咨询等案外功夫,畅通乡村振兴的经济血脉。”涟水法院副院长王士贵这样说。

  土地资源法庭——

  四级联动 实质解纷

  “我必须要告他们非法侵占我的土地,你们的方案我不认可,我和你们没得谈!”说完,大东镇村民王某“嘭”的一声把仲裁庭的调解员拒之门外。

  1998年,王某因为8亩土地的承包权与村委会产生矛盾,王某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2019年6月,王某来到大东人民法庭,准备与村委会打官司。法官何志强了解情况后,向其耐心讲解解决问题的各种合法途径。王某选择了仲裁程序。

  但仲裁员多次上门与王某沟通,调解方案也拿了好几个,王某始终不满意,最后还是到法院打起了官司。

  何志强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要解决二十多年的积怨,仅凭法院一家之力,难度很大。于是,他立即启动了四级联动调解机制。有合力就有战斗力,王某很快与村委会握手言和。王某拿到9000元土地补偿款后,自愿撤诉,并承诺不再上访。

  大东法庭辖区是土地纠纷集中爆发区。涟水法院结合大东法庭辖区纠纷特点,以土地资源特色巡回法庭为依托,赋予其集中审理土地资源纠纷案件的任务,对接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大东法庭设立土地仲裁法庭,指导制定《涟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规范(试行)》,强化调裁诉无缝衔接,建立土地资源案件调解、仲裁、诉讼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县、镇、村、组四级联动。

  一项机制激活一泓春水。大东法庭真正做到了土地纠纷“咨询有人应、调解有人引、材料有人收、纠纷有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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