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制时空 电脑端

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敬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人民网北京9月29日电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敬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敬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债务催收、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西区)

电 话 : 010-28683768 热线电话:18618325411

投稿邮箱:peoplejdxw@126.com

本网法律顾问:北京向南律师事务所 谢长元主任

京ICP备20110125号-1 信息许可文信京[2009]091282

公民法制时空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0 http://www.gmfzsk.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