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速交警让司机高速上驾驶报废车又行驶近百里
邯郸司机王路勇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被聊城高速交警逮住了,他接受了处理。但聊城高速交警不规范执法和随意“变法”的处理过程,让王路勇感觉很气愤。
5月19日,王路勇打算将停放在外地的报废车冀DF9438开回邯郸报废处理,在途径山东省聊城市邯济高速冠县与馆陶省界处时,被聊城市高速交警支队一路姓队长查扣,理由是报废车辆上路。路姓队长开具了处罚决定书,但是处罚书附页里根本没有填写车主究竟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的哪条哪款,填写很不规范。更不可思议的是,路姓队长不但没有对报废车采取正当和安全的托运措施,还要求司机王路勇把查扣的报废车辆开到50公里外的一个停车场,并付了50元的高速通行费。司机王路勇纳闷,既然是报废车,执法交警为什么又允许它上路行驶?高速上出了安全事故是谁的责任?聊城高速交警难道不是执法犯法?
5月29号,车主贾师傅和司机王路勇前去聊城市高速交警支队处理此事,负责处理此事的女民警说:你这个只需缴纳2000元罚款就可以了,不扣分,不吊销驾照,对于报废车辆该怎么处理她也不知道,该女民警让贾师傅联系当时扣车的路队长。贾师傅电话联系了路队长,路队长竟然说:具体该怎么处理他也不知道,让贾师傅联系法制科。这样,贾师傅和司机王路勇又来到法制科办公室,才发现没人。后来一位女民警把他带到另一间办公室,一男子向贾师傅解释到:该车辆需要就地报废处理,并给了贾师傅一个车辆报废处理厂的电话,他们又赶到违章处理室,问清楚处理该车辆报废需要带什么证件,办公人员说只需要司机本人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就可以了。
折腾了一天,也没处理结果,看看天色已晚,二人只得驱车回邯郸家中。
6月3号,司机王路勇带着身份证和驾驶证前去处理,但负责处理该事的已经不是5月29号的女民警了。这位女民警却告诉王路勇必须要有行驶证,罚款2000元,不扣分,不吊销驾照,车辆走报废程序,司机向女民警解释到:上次哪位女民警说过不需要带行驶证的,准备交罚款时,女民警突然说:你的驾驶证需要吊销,理由是:上次说的罚款2000元不可以了,按照规定需要吊销驾照。
司机王路勇有些生气,前些天当班的工作人员说那样办,今天当班的工作人员却说这样办,请问聊城高速交警,国家的法律法规岂能随意演绎?如此变来变去,让当事人如何适从?聊城高速交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效率又体现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