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民法制时空|公民法制时空网 > 公安司法 >
公安司法
三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
发布时间:2022-12-12

  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规定强调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将于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据悉,近年来,深度合成技术快速发展,在服务用户需求、改进用户体验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人员用于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诋毁、贬损他人名誉、荣誉,仿冒他人身份实施诈骗等,影响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台规定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需要,也是促进深度合成服务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能力水平的需要。

  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制定公开管理规则、平台公约,对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内容管理,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和申诉、投诉、举报机制。

  规定明确,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添加不影响使用的标识。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依法、合理、有效使用,积极防范化解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首页 | 本网声明 |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 商务合作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西区) 电 话 : 010-28683768

京ICP备20110125号-1 信息许可文信京[2009]091282

本网法律顾问:北京向南律师事务所 谢长元主任

Copyright©2014 http://www.gmfzsk.com 版权所有: 公民法制时空 本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电脑版 扫一扫访问手机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