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恒福决定逮捕 2020-08-04 浙江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朱恒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恒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一篇:起底电信诈骗“杀猪盘” 下一篇:贵阳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冒充“老干妈”员工行骗的犯罪嫌疑人
相关推荐 稳定“三农”后院 提亮发展成色——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谈短板也是新的增长点 置顶 广州越秀区法院—— 旧园巧执变新园 幼儿就读不换地 置顶 外国人眼中的武汉战“疫 ” | 孟加拉籍教师加力布:放弃三次回国机会 留在武汉战“疫” 置顶 中央这次会议强调绷紧“这根弦” 确定支持湖北发展利好政策 置顶 东明县人社局到大屯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评比工作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