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海口市原副市长孙芬决定逮捕 2020-11-17 记者16日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口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孙芬(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芬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一篇: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建强决定逮捕 下一篇:摄像头无感抓拍 “偷脸”不能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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