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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及防护用品制假售假将顶格处罚
发布时间:2020-03-28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月6日发布《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顶格处罚。

    《意见》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要集中力量,用好用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哄抬防护用品及制作原材料和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意见》明确,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考虑其特殊危害性,从重处罚。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顶格处罚。对哄抬防护用品及制作原材料和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重、较多的处罚种类或者较高的处罚幅度进行处罚,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当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高的30%部分。涉嫌犯罪的,必须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意见》指出,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案件要优先加快办理。加快工作节奏,尽力缩短案件办理时间,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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