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建筑业部分)》正式印发,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拿到50万元奖补。合肥用真金白银帮扶小微企业,加快促进本土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企业贷款利息可以享受补贴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参与项目建设,前期资金投入压力往往会比较大。因此,为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合肥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建筑业企业主体,按当年发生贷款利息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根据申报条件,申请补贴主体须同时满足相关条件。比如,注册地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纳税及营业收入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符合国家关于建筑业企业“小型”、“微型”划分标准;企业在合肥有在建项目。
满足条件的企业,其2020年实际发生的一年期内贷款利息,政府将按贷款发放当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最高50%贴息,贴息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兑现,最高不超过50万元。此外,贴息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鼓励升规入统壮大市场主体
为了激发建筑市场活力,培育壮大更多市场主体,合肥将鼓励加快升规入统,建立“小升规”企业库。按照实施细则,对于当年入统的企业,且当年完成建筑业产值3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奖补10万元、1亿元(含)以上的奖补30万元。
根据申报条件,注册地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符合统计部门条件规范纳入建筑业企业统计名录库;当年入统的企业,且当年完成建筑业产值达到标准后,能按规定享受到不同金额的奖补。
重点是奖补小、微建筑业企业
据了解,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注册地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都可以申报本次财政奖补,重点是奖补小、微建筑业企业。
相关人士表示,依据兑现流程,市城乡建设局在政策申报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工作、提出初审意见。联合审核小组按规定开展联合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市政府审批。经同意后,由市财政安排资金。“本次细则有效期为1年,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得同一奖项的,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奖补。”
需要提醒的是,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