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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推十项举措 促保险中介稳岗就业
发布时间:2020-05-02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以来整个保险行业展业情况不如往年同期。对此,监管鼓励支持政策迭出,其中针对保险中介领域,上海证券报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本周银保监会中介部在行业内部下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促进保险销售等中介从业人员稳岗就业及保险中介机构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的出台,旨在帮助纾缓当前疫情对保险销售等中介业务人员造成的影响,促进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稳岗就业及相关机构经营。通知主要涉及十项举措,其中关于“保险中介注册资本托管资金比例由10%临时调整到5%”等内容,对于保险中介机构而言可谓实质利好。

  通知指出,已足额办理注册资本(营运资金)托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可以将投资大额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的资金由现在不少于注册资本(营运资金)的10%临时调减至5%用于公司日常运营,但需在动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注册地银保监局,且所动用部分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再次补足。

  “此前监管部门对保险中介注册资本金严格监管,是为了使保险中介行业发展更健康、更稳健。这次临时调减比例,是为了减轻保险中介机构的负担,缓解疫情对机构的影响。”据保险中介人士介绍,预计这一调整可释放出数十亿资金用于保险中介机构日常运营。

  通知鼓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与从业人员加快业务费用结算周期,缩短费用结清时间;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从业人员外出展业难度加大等客观情况,合理设置从业人员业绩指标和考核标准;鼓励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深化业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共同拓宽行业发展空间,促进保险市场平稳运行。

  其他举措还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遵循各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复工复产部署,有序组织从业人员复工展业等活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积极采取有效方式便利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业务活动,帮助从业人员减少业务支出、降低展业成本等。(⊙记者 黄蕾 ○编辑 陈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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