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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恒福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0-08-04
浙江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朱恒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恒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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