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民法制时空|公民法制时空网 > 公安司法 >
公安司法
重庆警方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07-15

       记者14日从重庆市公安局了解到,针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现象,从即日起重庆警方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经营的地下产业链,侦破一批非法捕捞犯罪案件、打掉一批职业化团伙化犯罪网络、整治一批非法运销捕捞器具和渔获物窝点。

  警方提醒,截至今年7月8日,重庆市各水生生物保护区、重庆主城区两江四岸及相关水域已实行常年禁捕,涉及重庆江津区、永川区、巴南区等共20个区县。随着退捕工作的加速推进,保护区外的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也逐步实行暂定十年禁捕。

  据此,在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中,重庆警方将重点打击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实施非法捕捞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对收购或代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查处以野生鱼为经营对象的餐饮场所,特别是打击明知是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而作为食材私自收购的行为。

  重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普通群众应当自觉抵制食用长江野生鱼,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若市民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行为的线索,可拨打农业公益服务咨询举报热线“12316”,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首页 | 本网声明 |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 商务合作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