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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幼儿园条例7月立法
发布时间:2020-05-09

  《广州市幼儿园条例》旨在实现“幼有优育”的目标。记者庄小龙摄(资料图片)

  4月15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发布《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

  据了解,今年有17个正式项目列入立法计划,其中,《广州幼儿园条例》7月将提交常委会会议一审;《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计划5月份进行二审。此外,《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等项目也列入立法计划。

  立法

  注重经济发展和科创领域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分为正式项目和预备项目,共计30个项目。正式项目17个,其中审议项目12个,备案审查事项2项,提案项目3个。预备项目13个。为更好地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紧急研究将制定《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和修改《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列入《计划》。

  《计划》注重经济发展和科创领域立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安排正式项目有《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条例》,预备项目有《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等。

  在民生领域立法中,将《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广州市幼儿园条例》《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列入《计划》。《计划》优先安排加强和创新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规项目,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将《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列入《计划》。

  随着城市犬只数量剧增、家养犬类伤人事件频频曝光,引发了市民对合法养犬的热烈讨论。《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年被列入立法计划审议项目,今年5月将进行二审。

  监督

  关注民生热点促实事落地

  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的监督工作计划共有41项。

  值得注意的是,监督工作计划中增加了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中增加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项目,并于2月11日完成。

  为大力推动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监督工作计划中增加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综合城市功能出新出彩、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的两个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方面,监督工作计划中安排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城乡规划实施、生态文明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对促进广州综合交通枢纽协同管理进行专题调研监督等议题,并对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实行监督工作联动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大力督办001、002号代表议案。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推进五大领域民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议案决议实施方案的报告等议题,并将这两个项目明确为重点监督项目。

  聚焦

  幼儿园条例实现“幼有优育”

  从2017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如何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深入开展常委会领导关于学前教育重点课题调研、办理代表重点建议、连续出台学前教育相关的决议和决定等。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学前教育重大事项并作出《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健康发展的决定》,核心在于明确“2020年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普惠性民办园占比达30%,多渠道扩充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硬性指标。在各方努力下,学前教育成效明显,2018、2019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分别新增3.79万、5.88万个。

  据了解,将于7月提交一审的《广州市幼儿园条例》立法,是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市人大常委会充分了解掌握广州市学前教育的短板及需求,借鉴其他省市在幼儿园立法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将国家、省、我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最新要求与做法制度化、法规化,在地方法规层面对广州市学前教育的性质、政府职责、投入体制、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师资队伍建设、资源配置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通过立法的规范、引导和促进作用,多渠道扩充学前教育资源,有效提高幼儿教师待遇,提升幼儿园管理质量,加快形成以公办为主体、普惠优质均衡为特色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实现“幼有优育”的目标。(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责编:李语、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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