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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入滇制毒物品销售前需提交公安机关核查
发布时间:2020-05-09

       日前,河北省禁毒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向省内各制毒物品企业单位发出告知书,要求制毒物品销售、运输目的地或者途径地为云南省的,需在销售或者运输前,提请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核查。

  根据要求,需要进行销售前核查的对象包括销售和运输目的地为云南的32种易制毒化学品,经云南向缅甸、老挝出口的其他17种易制毒化学品,其他可用于制毒的11种非列管化学品和销售目的地和运输目的地为云南或缅甸、老挝的反应釜、离心机、制冷压缩机、压片机。各相关制毒物品企业或者个人,需在销售或者运输前5个工作日内,将销售、购买企业(或人员)、涉及品种及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等信息提交县级公安机关进行销售前核查。(记者尹翠莉)

 
 
(责编:陈思危、史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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