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民法制时空|公民法制时空网 > 经济与法 >
经济与法
市场监管总局:慎防食用野生蘑菇引发的食物中毒
发布时间:2020-03-28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微博消息,为预防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警示: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慎防食用野生蘑菇引发的食物中毒。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有机蔬菜种植园农户采摘蘑菇上市。 赵春亮 摄

  蘑菇的种类繁多,超过3.6万种。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中,蘑菇被归为菌藻类,该类食物含有蛋白质、多糖、β-胡萝卜素及铁、锌和硒等矿物质。蘑菇分布的地域也非常广,森林、草原、平原、路边等都可以采到。

  我国已知可食用的蘑菇有1000多种,有毒蘑菇有40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对人有致死危险的蘑菇有40多种。

  为预防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特做如下消费警示。

  一、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

  目前尚无简易科学的方法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所以个人不要采食野生蘑菇。同时,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特别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更不要轻易食用。

  二、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

首页 | 本网声明 |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 商务合作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