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交、电邮沟通、线上消费过程中正在产生一种具有可观价值的特殊资产
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三重门
数字资产该如何继承(上)
导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正在进入一个数字化生存时代,越来越多的互联网服务绑定了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资金账户等更为隐私和具有财产性质的信息内容。这些庞大的数字资产能否依据现有法律法规被继承?如果可以继承,那么继承时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和程序?社会各方又当如何应对?本期“声音版”邀请相关专家、法官、律师、业界和用户一道进行探讨,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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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末,《数字化生存》的作者尼葛洛庞帝在参观一家美国集成电路制造商并在前台办理登记的时候,出于职业规程,接待员向他询问寄存的笔记本电脑价值,他回答说:“大约值100万到200万美元吧!”接待员难以置信,然后对他的旧电脑估值了2000美元。尼葛洛庞帝对此感叹道:“问题的关键是:原子不会值那么多钱,而比特却几乎是无价之宝。”恰如《数字化生存》书名所揭示的,这是一个我们的生活、工作和周遭的环境都已被数字化的时代。如果说农业社会最重要的财产是土地,工业社会的最重要的财产是知识产权,那么,数字社会最重要的财产,无疑就是“数字资产”(digital assets),或者用我国民法总则第127条的术语,称之为“网络虚拟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