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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解除紧急防汛期
发布时间:2020-08-08

      记者从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由于长江干流水位持续回落、淮河干流全线退至警戒水位以下,防汛抗洪形势总体趋稳。自8月8日10时起,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解除安徽省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紧急防汛期,并将防汛I级应急响应调整至II级。

  截至8日6时,长江干流安庆站水位退至警戒水位以下,其他河段仍超警戒水位。淮河干流全线退至警戒水位以下。巢湖忠庙站水位12.44米,退到保证水位(12.5米)以下。安徽省有29条河流湖泊超警戒水位,其中白荡湖、西河、永安河、白石天河、柘皋河、南淝河6条河流湖泊超过保证水位。

  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文通知,鉴于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流水位持续回落,巢湖水位已落至保证水位以下,全省防汛抗洪形势总体趋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经研究,自8月8日10时起,解除安徽省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紧急防汛期。同时,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日10时起,将防汛I级应急响应调整至II级。

  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地各部门继续密切监视天气形势和雨情水情工情变化,加强联合会商研判,及时落实防范应对措施;要继续全力做好退水期堤防巡查防守,提前做好防台风工作,严密防范局地强降雨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山洪、城市内涝、中小河流、中小水库洪水等灾害,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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