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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21-11-18

  本报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张天培)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底,以“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

  鼓励引导绿色出行,助力文明交通再起航。通知指出,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通过部门联合、行业联动,将“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与年内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重点工作紧密衔接。

  公安交管部门要立足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针对新时期城乡道路出行特点和群众出行变化,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路面秩序管控、农村安全防护和宣传警示曝光,推进礼让斑马线活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网信部门要引导媒体网站大力传播交通文明正能量,倡导守法规、知礼让、讲文明的新时代交通风尚;文明办要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为载体,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规守法出行;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教活动,培养中小学生文明交通素养;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交通安全融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纳入“八五”普法内容;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货运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力度,不断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水平;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公布一批典型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督促企业、个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共青团组织要倡导志愿精神,发动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深入社区、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志愿劝导服务。

  通知要求,要整体策划,丰富群众性主题活动内容,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文明交通示范倡导活动、交通安全文化传播活动、警示宣传曝光活动;11月15日至12月14日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月活动,下发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最大限度发挥主题活动影响力;要鼓励社会参与,积极动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重点关注农民农村,持续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完善交通事故致残致孤致困家庭、未成年人帮扶体系,推动完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救济保障功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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