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海事局获悉,《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于7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水上新交规”,是该规定自2003年出台以来的第三次修订。本次修订在航路设置、航行规则、服务举措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
在航路优化设置方面, 优化了分隔带设置,将原100米以上的通航分隔带缩减至50米,进一步释放深水航道通航水域;明确最低限速,将通航分道内船舶最低航速明确为顺流6节和逆流4节,进一步增强“黄金水道”的高速属性。保障深水航道船舶“快进快出”“大进大出”,进一步提升通航效率,通航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航行规则优化方面, 明确受限船舶航行权,进一步提升大型海轮航行条件。对船舶横越、追越等行为规范进行增补,在重要汊河口及支流河口等水域增设警戒区,对四类危险品船舶增加了夜航限制,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安全风险得到积极管控。
在服务举措优化方面, 取消原有定线制责任条款与桥区动态报告要求,增加锚泊资源以及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等内容,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将得到进一步释放。
7月1日是实施首日,江苏海事局共出动海巡艇181艘次,人员549人次,对过往的1645艘次船舶开展宣传执法检查。江苏海事局朱汝明局长向记者介绍,新的船舶定线制施行,将进一步优化江苏港航经济营商环境,全面释放江苏深水航道的“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