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民法制时空|公民法制时空网 > 企业环保 >
企业环保
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时间:2023-03-01

吉林省对118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广东省对7个党组织、44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中国黄金集团对15家责任企业的50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日前,吉林、广东等6省份和中国有色集团、中国黄金集团2家央企,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截至目前,第二轮前五批督察的26个省份和6家央企已公开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累计追责问责2879人,第六批督察的河北、江苏等5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追责问责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也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从2015年底河北试点起,7年多时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两轮全覆盖,第二轮督察还把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纳入督察范围。

啃最硬的“骨头”,解最难的问题,层层压实环保责任。两轮督察受理转办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8万多件,绝大部分已完成整改。在督察推动下,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发生根本性转变,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一批违法违规项目被依法处置,一批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一批绿色生态产业加快发展,越来越多的地方走上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督察取得“中央肯定、百姓点赞、各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显著效果。

督察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效,坚持问题导向是关键。回顾两轮督察,紧紧盯住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始终奔着问题去,奔着责任去,奔着最终能解决问题去。紧紧盯住“关键少数”,注重追究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督察整改发挥积极作用。

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督察自身不断创新、不断完善。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为重要基础,制定了110个模板范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督察制度体系;督察范围不断扩大,从地方到中央企业,再到国务院有关部门;督察方式方法不断创新,遥感卫星、无人机、天眼监控、无人船等新技术新设备派上用场,大数据分析也“大展拳脚”。

随着美丽中国建设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硬举措接连实施,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2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29微克,首次降低到每立方米30微克以内;全国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达到87.9%,比10年前提高23.8个百分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拐点仍未到来,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作为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抓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仍将发挥重要作用。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建好用好,我们一定能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早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首页 | 本网声明 |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 商务合作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