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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0-05-18

     中共中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习近平主席说,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近日,报社接到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黄书义实名举报宝丰县某县级领导亢某包庇黑恶势力丁学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黄书义,男,汉族,现年65岁,现住宝丰县城关镇乡镇企业局家属院,原宝丰县众鑫选煤有限公司法人,身份证号410421195402054531;丁学耀,男,汉族,现住宝丰县玉带花园小区。黄书义实名举报丁学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有:一是非法拘禁强迫威逼签定不平等抵押手续;二是长期非法霸占公司,非法经营污染环境;三是向宝丰县公安局举报丁学耀涉黑涉恶案件,但在某县级领导亢某的保护之下,宝丰县公安避重就轻敷衍塞责,不予立案,助长丁学耀涉黑涉恶势力狂妄嚣张至极。

  2003年3月,黄书义投资创办宝丰县众鑫选煤有限公司,是宝丰县最早的一家招商引资企业,2012年被评为宝丰县纳税大户,县重点保护企业,法人黄书义也在该年被评为平顶山市劳动模范。2013年响应宝丰县委县政府的号召,把原来位于宝丰县城北环路东段路北的老厂迁往宝丰县北部工业园区,占地50亩,投资约2000万元,并由原来年产洗精煤30万吨改扩建成120万吨。(其公司现有发改委立项批文,环评报告,该项目立项8000万元,办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等合法手续。)就在该公司准备投产的关键时刻,由于银行抽贷使企业无法按期投产。2015年上半年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丁学耀借款3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每月按三分利息计息,陆续付息达半年之多。后因资金紧张,利息没有及时给他,遭到丁学耀多次威逼,至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上午,黄书义接到丁学耀电话让带着公章去其位于宝丰县车管所二楼的办公室,遭到丁学耀逼迫还钱,强逼黄书义将所经营的宝丰县众鑫选煤有限公司写手续抵押给他,并又用言语威逼黄书义:“手续早晚给我办好,早晚走,我这是给领导办事”。一直被丁学耀私自关押在房间里至深夜,黄书义被逼无奈向其办理了公司抵押手续,黄书义本人身心均遭受严重伤害。

  次日,丁学耀便指派其大哥进行所谓的“看厂”对原来的门卫张明国、张凤云说“你们不用看了,厂已经卖给我们了”,并强行要把二人赶出了公司,并扬言“丁学耀交代了,没有他的同意任何人都不让进大门,不怕死可以来试试”。二人只好背着被扔出来的行李回老家,张凤云为此受到精神刺激,回到家就病倒卧床不起,抑郁成疾而死。同时,公司里存放的几百件招待用酒、冰箱、空调、办公用品、水泥、钢筋、水泥、原煤等材料也一并被侵占。自2015年下半年,丁学耀、丁学功等一伙恶徒强行霸占公司至今,厂里原来的十多名公司员工被赶出工厂,没有活干、没有班上。

  就这样,价值2000余万的公司被丁学耀威逼强行霸占,至今无法生产经营,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对黄书义本人精神和身体造成极大打击和损害。

  期间,创办人黄书义为恢复生产经营,经董仁民、张友珠、买三有、何学义等人介绍多家公司前来洽谈与公司合作事宜,都被丁学耀断然拒绝,连公司大门都不让进,随后经了解才知道,丁学耀阻止的原因是因为他一直在利用众鑫公司、名义上转包他人、实际上自己幕后操控进行非法煤炭经营活动。至2018年秋,宝丰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董事长孔丙臣说只要丁学耀同意把厂盘活,欠他的钱可以由县担保公司担保,或者县担保公司给他办手续,丁学耀竟大言不惭说“别说担保公司了,就是县长书记说了也没用,我自己也不会同意。县里根本就没有钱,他们还找我说好话让给县里修路哩,除非现在把钱拿来”,后经多方了解,这些话都是丁学耀背后有宝丰县副县长亢某撑腰才放出的“豪言壮语”。

  丁学耀霸占公司长达五年之久,非法侵占厂内原煤、水泥、钢筋等生产资料,自己在厂内偷偷生产经营,导致原厂无法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黄书义向宝丰县公安局实名举报丁学耀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侵占罪,抢劫罪,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等情况,宝丰县公安局于2019年9月份介入调查,于10月25日向黄书义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在宝丰县副县级干部亢某的极力保护之下,宝丰县公安局置黄书义的真实举报控告和案件客观事实于不顾,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予立案通知书上被举报人变成了丁书耀,这和举报控告材料里的被举报人丁学耀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宝丰县公安局片面了解和调查,对实名举报者的举报材料敷衍了事,居然连被举报人的名字都能写错,或者故意写错。办案人员当时说:“只要构不上非法拘禁罪,涉恶涉霸就没有这个罪名。”丁学耀就是这样在保护伞的庇护下,目无国法,胆大妄为,以非法黑社会恶毒手段,强行威逼、肆意霸占合法经营的公司和巨额资产;保护伞肆意偏袒徇私,致使对其黑恶势力的控告不予立案。

  宝丰县众鑫选煤有限公司原副总叶运良反映:丁学耀因为背后有某些领导的保护,极其嚣张,依仗保护伞的势力横行霸道、为所欲为,丁学耀经常扬言:我有人有钱,在宝丰我老丁想办的事没有办不成的,宝丰县副县长亢鹏举是我兄弟,我们经常一起吃喝玩乐的,有副县长在,你们谁都拿我没办法,想去哪告去哪告!前段时间疫情严控期间,国家明令规定所有企业不得开工,而丁学耀、丁学功等一伙人,好像觉得自己就是天王老子一般,依仗自己在当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的庇护,根本不把国家的禁令放在眼里,先把非法占有的企在名义上转包他人,自己在幕后操控,肆无忌惮的在疫情严控期间开工,又组织几十辆大车拉煤,从厂里到大路,一路搞得尘土飞扬,无视环保要求和开工禁令,当地老百姓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却只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此情此景,让人心中不禁要问一句,难道当地政府就管不了他了吗?就任由他横冲直撞、肆意妄为吗?

  2020年全国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向纵深推进,宝丰县黑恶势力丁学耀在保护伞的庇护下嚣张狂妄、肆意妄为,已成为严重危害宝丰县社会安定的一颗毒瘤。为此,举报人黄书义要求以实名举报黑恶势力丁学耀及其保护伞,请当地政府领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监督宝丰县公安局尽早立案,严惩黑恶势力丁学耀及其保护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三个“严查”,要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严格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

  在2019年10月21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4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国家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

  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近来,全国各地黑恶势力极其保护伞不断被严厉查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反腐败全覆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强调,一定要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实名举报人:黄书义

  身份证号:410421195402054531

  电 话:1523822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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