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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农村
深化宅基地改革 为乡村振兴“打好地基”
发布时间:2021-03-12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农业大学校长张改平。(受访者供图)

人民网郑州3月11日电 (徐驰)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农业大学校长张改平建议,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分类盘活闲置土地,为乡村振兴“打好地基”。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其中宅基地制度改革进展相对滞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使用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张改平委员认为,应深化宅基地改革,探索集约利用的有效途径,助力乡村振兴,保护农民权益。

“目前农村宅基地普遍存在面积超标、闲置浪费、一户多宅、未批先建、使用权收益难落实等突出问题。”张改平说,2020年完成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计显示,中西部某县级市农村户均建设用地面积为671平方米,远远超过宅基地标准使用面积。在不少农村,一些宅基地长期废弃,土地资产长期沉睡。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宅基地闲置率达到18.1%。

同时,宅基地有偿转让机制尚不健全。张改平说,国家虽然鼓励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但补偿方式和标准不明确、政策配套不完善、社会保障不到位,使进城落户农民的转让意愿不强烈,在城乡双重占有资源的现象无法避免。

针对这些问题,张改平委员提出应从立法、调整转让机制等多方入手,深化宅基地改革。

张改平表示,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法条散见于多部法律,效力位阶不高,缺乏体系性。建议全国人大针对农村宅基地及其上的住宅,专门出台“农村宅基地及住宅法”,统一规范、调整分配、使用、转让、违法用地查处等行为,维护农民相关权益。

“要加快废弃宅基地、闲置住宅的盘活利用。”张改平建议,农业农村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主导,对无人居住的危房和废弃宅基地进行清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并盘活利用,发展一二三产融合的新兴产业项目,如乡村旅游、农产品冷链和仓储、初加工等。同时,统筹推进拆旧复耕节余指标跨域流转,收益资金合理返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改善等。

张改平建议,对现存问题住宅分类处置。结合国土调查、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情况,对历史原因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一户多宅、违法建房等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类处置。在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对超占宅基地面积实行阶梯式有偿使用收费。根据是否合法取得,对一户多宅分别采取强制拆除、有偿收回、同村转让等措施。对擅自在耕地上建设的住宅坚决予以拆除。

“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保障,建议加强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或退出宅基地的制度设计,鼓励进城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留在乡村、不再居住的宅基地。” 张改平建议,退出补偿标准参照土地征收区片地价计算,地上房屋按照协商或第三方评估方式进行补偿。同时,健全保障机制,使进城落户农民在有稳定就业收入的同时,享受稳定的城乡统一社保,免除后顾之忧。

张改平同时建议,进一步完善新增宅基地申请、审核批准机制,坚持“一户一宅、面积法定”原则,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讨论、村级组织审查、乡镇机构联审、乡镇政府审批”的公开流程。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政府依法组织开展动态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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