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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就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10

为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对平台经济领域开展反垄断监管坚持营造公平竞争秩序,加强科学有效监管,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各方合法利益等原则,共六章二十四条。

《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征求意见稿指出,可以从经营者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竞争状况、经营者控制市场的能力、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以及其他因素等六方面具体考虑。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了6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对其进行了具体分析和考量。其中包括:不公平价格行为,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低于成本销售,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拒绝交易,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限定交易,无正当理由对交易相对人进行限定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无正当理由实施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差别待遇,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fldj@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邮编100820。请在信封注明“《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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