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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三春集镇稳步推进“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
发布时间:2022-04-12

( 李洪桥 通讯员 肖寒冰 )为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林长职责,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现生态改善、绿色发展,山东东明县三春集镇积极探索新途径,三项举措有效破解林地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长远发展、统筹协调难题,推动“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

  加强队伍建设,实行网格管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以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为林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林长的镇级组织体系,以及村党支部书记为林长,村负责人为副林长的村级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切实做到“事有人管、林有人巡”。截止目前,镇级组织体系共计7人,村级组织体系共计52人,镇辖22个行政村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工作群、美篇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绿色环保意识,通过在重要地段及醒目位置设立林长制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管护范围、联系方式,大力宣传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激发群众参与森林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同时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共发放宣传页3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聚焦日常监管,夯实管理责任。建立完善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林管林,强化督查巡查,勤调度、常督促,层层压实责任,把林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严肃问责严厉查处,确保森林生态管护工作落地见效,激发干事热情、激励担当作为。

  下一步,三春集镇将严格落实各项林长制工作制度,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林长制全面落地见效,让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真正实现“林长制”向“林长治”的转变,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美丽三春夯基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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