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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沃街道吹响秸秆禁烧的号角
发布时间:2022-06-06

  ( 李力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切实保障辖区空气环境质量,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协调发展,山东东明县渔沃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发挥行政村的主体作用,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以疏为主,疏堵结合,早谋划、早组织、早宣传,确保辖区内“地头不燃一把火,田间不冒一处烟”。

  2022年6月3日,渔沃街道党工委书记胡建国对办事处秸秆禁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对辖区秸秆禁烧重点监管范围 、村队及部门任务分工再明确再压实,要求各村队、各部门要齐上阵、共发力,坚决打赢夏季秸秆禁烧仗。

  渔沃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天要求,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各级有关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印发《关于秸秆禁烧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在交通干线、村队主要街道等重点区域及地块,悬挂宣传条幅200条,同时播放统一制作的录音,出动宣传车7辆 (警车2辆、行政执法车3辆、应急车1辆、环保监察车1辆),强化巡回宣传;各村队、各部门加强配合、注重引导,通过广播、微信群、村干部分包到户等有效形式,逐村逐户进行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积极保护环境,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强化工作措施。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各管区、各村队是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秸秆禁烧期间,各村队至少准备2台旋耕机在大队部待命,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应急处置。各村队要在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设立值班点,安排专人做好禁烧期间的值班和巡查,发现焚烧火点及时扑灭,并配合办事处做好禁烧督查工作。

  部门联动,分工协作。派出所加大巡逻执法力度,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寻衅滋事、不服从管理或因焚烧秸秆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快从重进行依法处理;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着火点要立即组织有关力量迅速扑灭,避免火势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门对相关点火人员采取相关强制性措施;环保所在辖区内不间断巡查,对于发现的着火点,第一时间向所在管区书记汇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李天主任还强调,办事处将严格奖惩兑现,强化责任追究。在禁烧期间,实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每日一通报,依纪惩处,追究责任。对于出现火点的村队,在办事处范围内通报批评;严重的将取消村集体年终考核受奖资格,取消有关人员的全年评先树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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