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基层治理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其中,乡镇干部的角色不可或缺。但是,据《半月谈》报道,日前一些地方的乡镇干部面临较大的生活压力,甚至遭遇滞发工资和奖金的问题。一些基层干部辛勤耕耘,却得不到应有的生活保障,有的干部只能无奈地离开基层。
“以前天天扶贫,如今自己倒快成了贫困户。”有乡镇干部发出这样的感慨。尤其是一些年轻的基层干部,面临很大的现实压力,不禁发出这样的吐槽:“平时吃饭在食堂、住在宿舍,倒是省了不少钱,但一想到买房装修、结婚成家,还有各种人情往来,就觉得头疼。” 这种现象,并非个案。
乡镇干部得不到充分的生活保障,难免导致他们心态上的变化。一些乡镇干部会因此觉得自己的工作“不值得”,进而产生消极怠工情绪。不论是从尊重劳动者基本权益的角度看,还是从优化乡村治理、保障基层政权长治久安的维度上讲,都要充分做好乡镇干部的生活保障。
之前中央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这些政策继续落到实处:“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对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性强的岗位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合理确定薪酬待遇”。
可以看到,国家已经意识到在乡村振兴进程中保障人才待遇的现实必要性。只是在一些地方,或因为负责人的不作为,或因为财政上的乏力,暂时没能落实优惠政策。对此,应当及时纠偏,落实待遇,尽快给乡镇干部服下一颗“定心丸”,让他们能安心扎根基层,服务社会。
与此同时,不妨允许地方灵活处理乡镇干部的待遇问题。虽然国家对这一问题已经有了通盘考虑,但毕竟每个地方的现实情况不同,财政实力雄厚或者匮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乡镇干部的实际待遇。对有些艰苦落后地区的乡镇干部,可以通过上级财政倾斜支持的方式实施保障。
不能让乡镇干部流汗又流泪,这是多数人的共识,它应该真正落到实处,而不只是纸面上的“建议”或者“呼吁”。乡镇干部队伍的生活保障绝不是一件小事,起码工资与奖金滞发的现象,真的不该再有了。只有解决了上述问题,乡村振兴事业才更有后劲,乡村前行的道路才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