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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农产品须走出“包销依赖症”
发布时间:2020-08-14

     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帮扶单位带头参与的消费扶贫切实推动了贫困地区产销对接,给乡亲们的脱贫吃下了定心丸。然而,部分扶贫农产品过于依赖帮扶单位“包销”,自身缺乏市场竞争能力,还可能被无良商家“薅羊毛”。全面脱贫在即,“照顾式”消费扶贫逐步退场,扶贫农产品销售应创新思路,开拓稳脱贫需要的产品销售之道。(8月13 日《半月谈》)

  由帮扶单位带头参与的消费扶贫,的确可以为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卖难”打开产销对接的通道,但如果由此养成了扶贫农产品的“包销依赖症”,显然有违消费扶贫的政策初衷。让扶贫农产品步入常态化的产供销良性轨道,有效巩固和持续发展扶贫攻坚成果,就当摒弃“包销依赖症”。

  “消费扶贫”本意是要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以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但无论是政府人员的“直播带货”,还是社会各界的“爱心购买”,其前提都应该是贫困地区农产品的货真价实和适销对路。纵观当下的部分扶贫农产品,价高质次甚至可能是“三无产品”,似已成不少国人心中的刻板印象。由此产生的巨大商机,也让一些中间商垂涎艳羡、趁机发财,他们或假借扶贫名义抬高价码、清理“库存”,或拉一两个贫困户入伙,大肆兜售自家产品。

  走出“包销依赖症”,首先要对“消费扶贫”的政策认知正本清源。“消费扶贫”固然是要人们以扩大购买力的方式,打破贫困地区农产品的滞销、卖难困境,但并非是大包大揽的全部“包销”。正如“扶贫先扶志”的道理一样,消费扶贫也是要帮助贫困地区打开产品滞销的“堵点”,架起与市场沟通的桥梁。“扶上马送一程”或“帮其送入轨道”的“授之以渔”意味显而易见。产品营销的主体责任和拥有抢占市场的竞争力,最终还是要靠被帮扶的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这是“照顾式”消费扶贫逐步退场后的发展动力。

  其次,扶贫农产品认证体系的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由于部分贫困地区农业种植现代化、集约化水平低,农产品标准难以统一,加上深加工能力缺乏,产品在市场竞争中不占优势,难以打开销售渠道,就只能寄望于帮扶单位的“包销”或依赖中间商的促销。将扶贫农产品认证与绿色农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等体系对接,不仅可以有效提升扶贫农产品的信誉与美誉度,防止鱼目混珠、以次充好;也可倒逼贫困地区提高农产品种植的科技含量和竞争优势,以有利其脱贫后仍保有长久发展的潜力与后劲。

  走出扶贫农产品“包销依赖症”,固然需要政府的政策倾斜和对超短供应链模式的创新,但千方百计引导有能力、有技术、有资源的“新农人”返乡同样不可或缺。毕竟摘帽之后的贫困地区,仍需重塑乡村发展生态,激活乡村市场化前景,做大做强农特产品牌,不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这一切都离不开“新农人”的人才带动和示范效应。  (郑桂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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