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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形成
发布时间:2020-10-13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截至2020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现行有效的信息标准为227项,基本建立了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标准规范和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初步形成了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推动了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支撑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在取得显著进展的同时,《意见》指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目前仍存在体系不健全、标准评估和应用管理不足、部分标准应用不协同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标准支撑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意见》明确了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4项重点任务,即促进全民健康信息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数据库标准化建设,推进新兴技术应用标准化建设,加强网络安全标准化建设。

  《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等信息系统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规范连接,实现区域内数据整合共享。强化医防融合,建立公共卫生数据上报规范,组织开展重大疾病监测业务协同基本数据集的制定工作,加快公共卫生数据交换共享文档、接口标准等信息标准的制修订。

  《意见》要求,围绕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个人健康管理、区域医疗协同、医学人才培训等业务要求,加快研究编制全国统一的唯一对象标识、区域检查和检验规范、药品耗材编码、数据资源目录、对象注册与解析等基础标准。为强化全国医院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统筹做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和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成熟度评价工作。推进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系统标准化建设,鼓励探索云化部署方式。

  《意见》明确,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分类分级分域开放应用,研究制定医学人工智能应用研究指南,推进医学人工智能在智能临床辅助诊疗、医用机器人、人工智能药物研发、智能公共卫生服务、智能医院管理、智能医疗设备管理、智能医学教育等领域应用试点和示范。鼓励医疗健康5G技术应用标准化建设。

  《意见》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标准化实施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计划,将标准化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让标准化建设成为信息化工作的关键基础。(首席记者姚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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