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为强化药品经营企业法律法规意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12月15日衡阳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培训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
县市场监管局药品流通监管股股长凌春卫结合当前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组织与会人员学习解读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的“四个最严”指示精神和药品管理法的立法宗旨、制度创新、主要修订条款、违反该法的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持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石幼月主持会议。她要求培训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精髓要义,全面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对照新法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诚信守法意识,不断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对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石幼月副局长强调,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及侥幸心理,充分发挥药店防疫的“哨点”作用,严格管控退烧药、咳嗽药,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做到应报尽报;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经营场所定期消毒、进店人员戴口罩、测量体温和劝导发热病人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等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出差错。
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1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