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民法制时空|公民法制时空网 > 综合新闻 >
综合新闻
陕西拟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1-06-01

5月26日,陕西省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在西安召开。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专家学者以及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管理人员等就《陕西省公办高校学费标准拟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发表了意见,进行了询问,并提出完善方案的建议。

  我省目前执行的公办高校学费基本标准于2000年制定。根据陕西省成本调查监审局对全省63所公办高校2017年至2019年学历教育生均培养成本监审结论,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拟定《陕西省公办高校学费标准拟调整方案》,拟定两套学费标准调整具体方案。

  方案一:本科文、理工类和医学类每个学生每学年各提高1500元,艺术理论类每个学生每学年提高2000元,艺术实践类每个学生每学年提高3000元,高职一般专业类、艺术类每个学生每学年各提高1000元。

  方案二:本科文、理工类和医学类每个学生每学年各提高1000元,艺术理论类每个学生每学年提高1000元,艺术实践类每个学生每学年提高2000元,高职一般专业类、艺术类每个学生每学年各提高500元。

  拟调整范围为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和高职院校,不包括研究生(博士、硕士)、成人教育、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收费标准专业分类中,文科类、理工类分类基本不变,医学类增加中医类,艺术一类、二类合并。《方案》强调,学费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从2021年秋季学年起施行。

 
 

首页 | 本网声明 |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 商务合作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西区) 电 话 : 010-28683768

京ICP备20110125号-1 信息许可文信京[2009]091282

本网法律顾问:北京向南律师事务所 谢长元主任

Copyright©2014 http://www.gmfzsk.com 版权所有: 公民法制时空 本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电脑版 扫一扫访问手机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