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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慧眼,巧识配方粉及特医食品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营养科 李秋妍 陈伟
发布时间:2020-05-16

近日,媒体报道湖南某企业将蛋白固体饮料的食品当做特殊氨基酸配方粉销售给牛奶过敏体质的患儿,致使患儿发生营养不良,甚至存在不同程度的脏器损伤。大量研究表明,婴幼儿时期的营养对于青少年、成年及老年时期的身体健康都非常重要。规范的婴儿配方粉应与母乳的成分接近,对于0~6月龄婴儿来说,当无法做到纯母乳喂养时,婴儿配方粉是最佳的选择。

那么,家长们如何才能正确的挑选适合自己家孩子的婴儿配方粉呢?

1、 家长如何正确选择婴儿配方粉?

我们通常说的婴儿配方粉,“俗称婴儿奶粉”,广泛指将牛奶或羊奶等乳制品原料通过工业加工而制成的粉剂。用于喂养婴幼儿的奶粉,在我国产品分类中属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儿配方粉的成分应该十分接近母乳,提供了为满足婴儿生长发育所需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中对于以上营养素的含量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各种营养素既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从而保证宝宝们健康的成长。目前市场上有一些产品,其所含的营养成分无法满足宝宝们的需求,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也达不到国家注册所要求的级别,但外形又常易与规范的婴儿配方奶粉混淆。如本次“假奶粉”事件中的产品,在包装上有“蛋白固体饮料”的标识,它在注册管理中并不是作为婴儿配方奶粉,而是普通食品。同样,带有“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等含有“饮料“二字的产品也不属于婴儿配方奶粉。所以,家长们在选择奶粉时,最好在正规商店选择品牌产品,并重点关注其是否有“注册号”。正规婴儿配方奶的注册号为国食注字YP+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且在“产品类别”项中标明“婴幼儿配方食品”。此外,普通牛奶中的营养成分与母乳区别较大,并不适宜有胃肠道缺陷的宝宝们消化吸收,也无法提供满足宝宝健康生长发育的所有营养素,因此,在1岁之前,请尽量不要使用牛奶或成人奶粉(全脂乳粉、调制乳粉等)代替婴儿配方奶粉。

2. 小朋友们适合吃什么样的奶粉?

随着年龄的增加,宝宝们对于营养的需求以及消化能力也会有着相应的变化。通常情况下,家长们应根据宝宝们的年龄选择合适其营养吸收能力的奶粉。按照不同年龄的需求不同,奶粉被分成了四段:

表1根据奶粉适宜的年龄分类

段数越低的奶粉,含有的营养素更易被消化吸收;但随着宝宝的成长,则需要更多的营养,因此段数越高其营养素的含量也会逐渐增加。通常情况下,奶粉产品的包装中会注明该产品适合多大年龄的宝宝使用。家长们在挑选奶粉时,应该选择适合宝宝年龄的奶粉,以避免能量供应不足或者由于营养素不易吸收加重宝宝的肠胃负担。

3. 吃奶粉的孩子日常营养方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0-4月龄的宝宝应该完全性母乳喂养。但因特殊体质或环境无法摄入母乳时,则应以婴儿配方奶替代。过早地让宝宝食用固体食物可能会加重肾脏及肠胃负担。6月龄以上的宝宝除了喝配方奶粉之外,开始启动自然食物的摄入,以满足其逐步增加的食欲和营养需求。随着年龄增长,还应该特别注意多食用一些富含维生素A、维生素C和铁的食物,如新鲜水果、西蓝花、胡萝卜、牛肉。如果条件允许,家长可以定期带宝宝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以确保宝宝的生长发育处于正常状态。如果发现营养素缺乏,或生长发育过快/过缓,营养科医生或儿科医生会给您提供专业的指导,而年轻父母们千万不要凭感觉或宣传在网上自行给宝宝购买钙片/维生素片等营养补充剂。

4. 这次受影响的宝宝是否存在补救措施?

仅从本次“假奶粉”事件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宝宝们存在蛋白质过敏的情况而选用氨基酸或水解蛋白质为氮源的婴儿配方奶,但是喝了“假奶粉”一段时间后,出现了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的症状,这些都是蛋白质过敏导致的蛋白质吸收不良而造成的临床表现,并可能因为腹泻等表现造成钙流失增加,可能引发宝宝发育迟缓引发临床疾病“佝偻病”。该病往往是由于婴幼儿、儿童、青少年体内维生素D不足,引起钙、磷代谢紊乱,产生的一种以骨骼病变为特征的全身、慢性、营养性疾病。除了接受临床治疗和补充易吸收的婴儿配方奶之外,还需注意补充维生素D和钙元素,每日保证足够的奶制品摄入,并坚持户外运动,以期逐步缓解症状。

相信各位家长们对于如何给宝宝选购奶粉以及奶粉喂养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像本次“假奶粉”事件中存在对整蛋白的奶制品过敏的儿童,应该如何选购婴儿配方粉呢?实际上,2016年食品安全法中明确一类特殊的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专用于这类过敏性疾病宝宝的特殊食品,简称“特医食品”。

关于特医食品的选购及使用方法,请各位家长们继续阅读下文。

1. 如何分辨特医食品的真假?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又分为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指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它食物配合食用时,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月龄~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我国对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管理有着完整且完善的规定。特别针对蛋白质过敏的婴儿配方食品更是严上加严,对于蛋白质水解的要求、氨基酸的组成均有营养完整的配方要求,在成品标签标注中也有严格的规定,再经过严格审批后上市销售的特医食品是值得信赖的。如有需要,家长们在选择特医食品时,需仔细识别。

首先应关注产品名称,特医食品有统一的通用名称,如×××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无乳糖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氨基酸配方食品(粉)等带有“特殊医学用途”字样的名称。

其次需要关注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家长们需要识别这些信息,避免被个别不良商家的虚假宣传所误导。而本次事件中的“假奶粉”并无此标识,它实际上属于一款固体食品饮料,并没有完成注册,也不属于特医食品。

2.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适用人群

表2中列出了目前市面上常见的特医食品。如果您的宝宝符合以下的特殊情况,请您通过咨询医生来判断是否需要使用特医食品。需要强调的是,特医食品需要在医生和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并严格遵循说明书中的使用方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宝宝有任何的不适或异常,需及时咨询医生或临床营养师。家长们千万不可听信没有行医资质人员的建议,擅自购买使用特医食品。

表2 常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3. 特医食品不能长期作为营养来源

当目标人群无法进食普通膳食或无法用日常膳食满足其营养需求时,虽然特医食品可以作为单一来源的营养补充途径,对其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但其使用多数在于短期应用,目标是满足此阶段的特殊营养需求只是暂时的,但需尽早向普通食物过渡,使得宝宝可以逐步从正常的食物中摄取所需营养素,不再依赖于特医食品。当然,这一步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帮助下完成。

参考文献:

《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6号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 

 
(责编:李轶群、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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